关于拨付温岭市农村商业银行受困小微企业融资“抵息券”资金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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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联动降低困难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抵息券”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函[2020]43号)的规定,经温岭市金融工作中心、人民银行温岭市支行、温岭市财政局审核,温岭市农村商业银行共抵扣受困小微企业“抵息券”10681962.38元,按照本级财政和温岭市农商银行1:1资金筹集比例,拟拨付温岭市农商银行“抵息券”资金5340981.19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问题,请来电反映。联系电话:860865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