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10 17:23: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温教函〔2023〕2号
各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对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不断提升少先队、共青团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技能,努力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的团队干部队伍,助推我市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迈上新台阶,经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温岭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5月8日13:10前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宁波市、井冈山市。
三、培训对象
1.各中学(含职高)团委书记或副书记(2月15日前须通过平台及线上报名);
2.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2月15日前须通过平台及线上报名);
3.小学校区、初中大队辅导员、德育干部、“灯塔”青年学习社社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加(2月15日前须通过平台及线上报名)。
四、培训内容
1.理论学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团队干部党性教育、少先队或共青团工作实务、学校团队活动设计等知识;
2.实践考察:参观宁波市、井冈山市等示范点。
五、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经费每人2750元,其中培训费、伙食费1950元、住宿费800元,由省团校统一收取,学员培训经费、往返交通费等回所在单位报销。
六、报名方式
参加培训的各中学(含职高)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通过“温岭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工作钉钉群”在线填报《大队辅导员(团委书记)培训回执表》,并同时登录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http://pxglpt.zjedu.gov.cn/),选择浙江省团校开设的2023年温岭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项目,自主选课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8日至2月15日)。
七、培训要求
1.各校要按照要求选派团委书记或者大队辅导员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假须到市教育团工委办理请假手续;
2.本次培训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少工委组织实施,培训期间统一安排行程(往返交通不统一组织,参训教师自行提前订购往返车票);
3.培训期间须认真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安排,做到不早退、不迟到、不缺课。培训时,将手机调整到静音或震动状态,不喧哗和随意走动;
4. 培训期间要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提高安全意识,防止意外发生。
八、其他
培训结束由浙江省团校颁发培训学时结业证书。本次培训如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件:大队辅导员(团委书记)培训回执表
温岭市教育局 共青团温岭市委员会
少先队温岭市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
温教函〔2023〕2 号 温岭市教育局 共青团温岭市委员会 少先队温岭市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23年温岭市教育系统团队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