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82444Y/2023-0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发布单位:
- 市应急管理局
温岭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全年相关数据、同比变化及主要原因
1、行政许可。2022年行政许可办件量(不含备案类):326,同比下降8.2%。主要原因:每年申请量有差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一换证,有大小年。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63件(本级29件、泽国7件;台州市委托27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2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件;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259件(本级233件、泽国26件)。
2、行政处罚。2022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30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3.2%;累计罚款142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7%。主要原因是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持续重视,各项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活动有序开展,执法“宽、松、软”现象大幅改变,案件数量和案均罚款数均比去年上升。
3、行政强制。2022年,共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22起,与上年同期增加57%。主要原因系我局今年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打非力度,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储存违法行为,导致危险化学品领域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比去年有所上升。
二、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2021年,我市共有2起案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12月31日,温岭市公安局分别对訾德利、高三喜以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2022年11月10日法院对高三喜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高三喜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22年12月9日法院对訾德利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訾德利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2022年,我市共有4起案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危险作业罪。
2022年3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大溪镇大溪北路130-132号民房内发现李静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后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2年5月12日,温岭市公安局对李静以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
2022年7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温岭市泽国镇横径村叶家祠堂内发现叶晶鑫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后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2年11月8日,温岭市公安局对叶晶鑫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
2022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台州豫泽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台州豫泽商贸有限公司在泽国镇牧屿村卓凌鞋业有限公司后门一间违建房内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后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2年10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温岭市泽国镇长大村C区31号民房内发现洪方荣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后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已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情况
严格行政审批,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安监管矿〔2015〕119号)规定进行现场审查。
严格按照《温岭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温岭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等文件规定,采用“互联网+监管”形式,分别对行政许可对象、执法检查对象进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专项抽查、日常巡查。“双随机、一公开”已成为行政执法过程中,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模式,已实现制度化、常态化。2022年共设置任务24个,其中跨部门任务21个,本机构任务3个,以“双随机”方式共检查企业83家次。
四、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网上报送备案情况
2022年应上报备案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98件,实际网上报送备案98件,其中:重大行政处罚备案98件(较大数额罚款98件,责令停产停1件)。
五、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情况
2022年,录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1.0案件共22起,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处罚结果。全市共37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过温岭日报进行曝光,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接受广大市民、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处罚过程中,办案人员和法制人才欠缺,随着涉及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化品案件大幅提升,执法业务急需增加一定数量的办案人员和法制人员进行处理和把关。乡镇基层基础薄弱,工作量大面广,且混岗使用,身兼数职,难以集中精力从事应急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相关工作建议以及对策
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保障体系。组织全体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