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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4 16:1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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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稳进提质、财政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知晓度和关注度,促进财政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现将市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 主动公开情况

市财政局2022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8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信息324条,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温岭市财政局”上公布信息27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356条,公开行政处罚结果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2件、信件申请8件。申请公开主要涉及征收补偿款、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政府债务余额等方面内容。从答复的情况看,属于同意公开的1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8件,经检索信息不存在的2件,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202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紧密结合稳进提质、财政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扩大公开力度,推动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依托数字化应用,推动惠民利企政策精准化匹配和个性化推送,实现直达快享、一站办理。

二是增强政策解读实效。持续优化解读流程,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政策解读突出核心概念、新旧差异、惠民利企举措、管理执行标准等实质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2022年,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文件5件。

三是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查阅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上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反馈办理结果。2022年,共接待处理了37件信访件,全部按期受理、按期答复,回访率和核实率均达100%。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管理与“温岭财政”微信公众号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加大对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扩大政府信息范围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制定并公布《温岭市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各个科室。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机构测评反馈问题及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8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待改进提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三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性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围绕“两城两湖”等重大战略,坚持“五公开”原则,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加强政策解读,提高信息可读性,进一步服务发展改革大局。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的学习,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紧扣群众关切的财政热点和难点,及时发布财政政策新动向、热点问题新回应、工作落实新成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信息的知情权。三是进一步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综合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形式开展解读,助力财政政策文件精神内容的精准传达和高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