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03 14:35: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文件精神,对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在 5.5%以内的,其中参保职工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实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将浙江实创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拟享受市本级2022年(返还2021年度)稳岗返还单位名单,金额99328.57元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1日
联系单位: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地址:前溪路111号)
联系人:郭宝琪 联系电话:81667182
温岭市就业服务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