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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1:38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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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温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l.gov.cn/art/2023/1/13/art_1229307160_3844249.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依法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市聚焦打造“共同富裕建设先行样板信息公开,坚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疫情信息发布,加大群众有感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民生政策直达快享。2022年共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607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13条;通过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处罚14158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4122条,其中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403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86条。

(二)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积极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甄别机制等,依法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维护正常行政管理秩序。2022年,全市共收到471件信息公开申请,比去年同期增加74件。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8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件,发生1件复议被纠错案件。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27件, 未发生结果被依法纠错案件。

(三)深入推进重点政务信息管理。一是保障信息公开内容安全。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测、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完善严重错别字、涉密和敏感信息发布前检测提醒和栏目更新预警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管理。二是深化政策文件集中公开。继续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规范发布形式,确保文件要素齐全,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并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相应的公告页面。三是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当天收到,当天处理,当天答复,并告知网民相应联系方式以方便群众反馈。

(四)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一是建强压强政务媒体矩阵。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建成“1+N”政务新媒体矩阵。清理缺乏日常监管,维护更新落后的新媒体账号76个,全市现保留各行政机关12个政务新媒体, “温岭发布”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和传播力不断扩大。二是持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专区作为政务公开“实体店”,实现了公开与服务、线上与线下的有机结合。

(五)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出台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措施和任务;加强工作任务落实的检查督促,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今年共开展政府网站更新情况巡检整改14次,督促整改政务新媒体违规记录共232条。对国办、省办和台州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放问题清单,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约谈,点对点指导。本年度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未发现行政机关违反《信息公开条例》需追究责任的情况。本年度共开展两次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评议结果总体良好,对评议反馈出的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9

52

6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36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99

行政强制

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49.3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5

6

0

0

0

0

4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9

3

0

0

0

0

19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5

0

0

0

0

0

8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

0

0

0

0

0

1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7

1

0

0

0

0

10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4

0

0

0

0

0

2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3.其他

16

2

0

0

0

0

18

(七)总计

465

6

0

0

0

0

4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1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1

6

3

18

17

0

2

0

19

2

0

6

0

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功能效应仍需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需要持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颗粒度,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公开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二)政策精准和智能推送的试点范围需要扩大,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仍有提升空间。

改进情况:我市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等功能。一是强化政策解读。落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实质性解读政策内容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优化公开平台功能,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三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应用水平。及时更新调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继续推动公开目录与业务系统的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文件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政府及部门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开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集中公开、实时更新、系统清理。本年度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共梳理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52件,停止执行规范性文件99件,拟修改20件。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制定《温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严格按照流程进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本年度公开各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意见征求、意见采纳、起草说明等政府信息62条。三是加强发展规划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类信息,并要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制作一图讲解规划,今年共公开“十四五”规划及解读信息4条。四是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全市及乡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统计信息12条。五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稳步扩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设置2022年预决算公开目录专栏,公开本级政府及各行政机关预决算信息130条。公开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共5732条。推动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以专栏形式公布,共公开相关信息31条。六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836条,其中重大项目建设信息246条,住房保障类76条。

(二)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2年,我市发出的信息公开处理费缴费通知书缴费金额为5890元,实际共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4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