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温岭市商贸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现将制订的《温岭市商贸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示期30天。如有意见,请通过电子稿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财政局企业科。联系人:林敏,联系电话:057686086585,邮箱:9878296@qq.com。
附件:温岭市商贸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温岭市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