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943D/2022-930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城东办〔2022〕4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01
- 发布单位:
- 城东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JWLD99B-2022-0001
- 关联类型:
-
城东街道关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补助经费的管理办法
城东办〔2022〕47号
城东街道关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补助经费的
管理办法
各办、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便民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规范有序运行,根据《关于印发<温岭市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政服〔2015〕19号)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补助原则
专款专用、考核评级、村级镇管、奖优罚劣。
二、补助标准
(一)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按照市、镇、村三级各占1/3落实,即市财政局向镇(街道)拨付1/3补助经费,镇(街道)落实1/3工作经费,村承担1/3工作经费。
(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村级便民服务专员补贴。
(三)根据市财政局经费拨付标准,街道按下列标准向各村(社区)拨付补助经费:
各村每月补助经费=人口基数补助+创建类别补助+考核奖励+街道“三员合一”补助。
1.人口基数补助标准(各村的人口基数以上一年年终本村的户籍人口为准):
(1)999人以下的150元;
(2)1000至1999人的200元;
(3)2000人及以上的250元。
2.创建类别补助标准:
(1)一类:服务对象2000人以上或集体经济年收入50 万元以上的村,有2名以上专职代办员,50㎡左右的“一站式”办事服务大厅,并建有相对齐全的综合服务设施,补助标准每月200元。
(2)二类:服务对象1000-2000人或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50万元的村,有1名以上专职代办员,30㎡左右的“一站式”办事服务大厅,补助标准每月150元。
(3)三类:服务对象 1000人以下或集体经济年收入 10 万元以下的村,有1名专职代办员,20㎡左右办事服务场所,补助标准每月100元。
3.考核奖励基数:100元。
4.街道“三员合一”补助标准:
(1)一类:每月1000元(其中萧南、萧北、凤屏社区每月各1500元);
(2)二类:每月500元;
(3)三类:每月400元。
(四)补助经费每季度拨付一次,具体在季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街道“三员合一”补助中列出10%作为每年办件事项考核。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硬件建设,占50分;
2.规范运行,占40分;
3.服务效果,占30分;
4.其他加扣分部分,每项最高不超过5分。
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二)考核方法
1.按照定期考核、量化计分、星级评定等方式,每月组织检查,每季度考核一次。
2.考核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等参与。
3.考核的具体方法包括电话查岗、实地查看、查阅台账、走访服务对象、窗口反馈信息等。
(三)考核运用
1.季度考核结果运用。季度考核奖励=季度考核奖励基数×(考核得分/100)。季度考核得分不到80分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认定为未正常运行,不发放当季考核奖励,并停发所有补助,要求进行整改。完成整改的当月只发放基础补助(即不含考核奖励部分),次月起恢复原有标准。
2.年度评先结果运用。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街道上报的每季考核结果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在各类别中心中分别按15%的比例评选优胜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和优秀村级代办员,给与相应奖励。
四、经费发放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次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完成季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至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复核审定。街道再根据市反馈审定结果拨付补助经费给各村(社区),街道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补助经费发放到位。
五、监督管理
街道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流和挪用。对违反规定的村(社区),督促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拨付经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办法由城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
附件:城东街道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
城东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日
城东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印发
附件
城东街道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得 分 |
硬件建设 (50分) | 按照“十个一”的标准建设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即要有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账、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要求设备已经配置且正常使用,否则酌情扣分 | 一个场所:场所面积达标,桌椅等办公设备布置整齐有序,环境卫生整洁,占5分。 | |
一块牌子:便民服务牌和坐班时间牌标识正确,挂放位置醒目,无破损污染,占5分。 | |||
一套制度:制度内容完整,制度上墙,挂放位置正确醒目,占5分。 | |||
一本台账:建立台账,正常登记使用,登记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占5分。 | |||
一部电话:能正常使用,号码对外公开,上班时间有人接听,占5分。 | |||
一台电脑:电脑能正常使用,能链接网络,占5分。 | |||
一个公示栏:有公示栏,位置合理,有按规定公示内容,占5分。 | |||
一名以上代办员:按标准配备专职代办员且会操作电脑,形象照上墙,挂放位置正确醒目,占5分。 | |||
一套办事须知:有一套办事须知,方便办事群众翻阅,占5分。 | |||
一张便民服务卡:有印制并发放服务卡片,可供群众拿取,占5分。 | |||
规范运行 (40分) | 按照创建类别按时上下班 | 上班时间人不在岗发现一次扣10分。 | |
对服务办理情况进行逐项登记 | 弄虚作假,伪造服务登记的,每件扣5分。 | ||
规范服务,态度热情,履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 | 被服务对象投诉查证属实,根据情况一次扣5分(服务态度不好、未履行一次性告知、拖延办事等)或10分(久拖不办或拒不办理服务事项等情节较重的)。 | ||
向服务对象收取代办费的一次扣20分,并要求全额返还款项。 | |||
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和工作会议 | 学习、培训、工作会议缺席一次扣10分,迟到一次扣5分。 | ||
服务效果 (30分) | 服务效果好,为群众办理的实际事项多,社会效益高 | 按登记办理服务件数(咨询类不计)与人口基数的比数进行排名,以0.1分为梯度,从高到低计算得分,最高的得10分,最低的得1.5分。 | |
工作得到所在村的干部群众和所属服务区的认可和肯定 | 各村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和中心运行情况,对本村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自评打分,占10分。 | ||
各服务区根据各村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对本服务区内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排名,根据排名情况,第一名计10分,最后一名计1分,其余各村按名次等差计算得分。 | |||
其他加扣分 | 被上级单位表彰或通报批评,被各级媒体正面或负面报道,以及根据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情况,酌情加扣分(最高限加扣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