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19 15:54: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投标申请人:
本工程招标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节投标文件的编制14.3.7条款调整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商务标格式附件三-1第二款第1小条工期更改为“180日历天”。
上述内容作为《大溪镇东岸村沙岸区块文体广场工程》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
招标单位:温岭市大溪镇东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日期:2022年9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