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31 17:03: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根据《温岭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温科〔2022〕1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温岭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我市与高校、科研机构及在我市设立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家团队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产学研合作项目应通过科技创新“揭榜挂帅”重点应用平台达成(技术合同登记时间在2021年11月1日前的项目不作要求);
2、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需经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确因特殊情况未经省级科技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并经市科技局认可);
3、技术开发合同已履行完毕或终止(实施方申报终止并经市科技局同意);
4、规上工业企业上一年度研发强度不低于2.5%;
5、上一年度未发生:(1)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2)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3)重大偷漏税行为、恶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稽查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
二、申报材料
1、《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请表》;
2、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协议)、技术合同登记表;
3、项目工作报告、项目技术报告;
4、发票和汇款凭证(原件审核后复印件存档)。
三、申报要求
(一)相关材料纸质一份并加盖企业印章,于2022年9月12日前报至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二)相关材料请同时在“温岭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网址:http://218.205.106.222:88/)”填报。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或注册)→奖补申报→温岭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我要申报。技术联系电话:0571-88231952、88231139、88231961。
(三)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上报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补助资格。
(四)技术合同登记时间在2021年11月1日后(含)的项目,每家企业限报1个。
联系人:林帅帅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政府1425室
电话:0576-86216494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