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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温岭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的通知

2022-08-17 17:17:37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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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2022〕93号

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台教民〔2022〕36号)精神, 市教育局对全市39所民办教育机构(其中25所民办中小学校、14所民办培训机构)开展了年检工作。现认定温岭市加速度成人教育培训学校等35所民办教育机构为年检合格单位,温岭市益学成人教育培训学校等3所民办教育机构为基本合格单位,温岭市依米成人教育培训学校为民办教育机构年检不合格单位。具体年检结果见附件。


附件:温教办〔2022〕93号 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温岭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的通知.doc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