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饮用水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饮用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的学校,务必在8月22日前落实水箱等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并于8月22日—8月23日送水样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水样送检方法详见《学校水样送检须知》)。对因未落实清洗消毒工作而造成水质检测不合格的学校将予以问责。
附件:学校水样送检须知.doc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