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176M/2022-910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人社发〔2022〕1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18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文件登记号:
- 关联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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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温岭市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2年温岭市职业技能竞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适度控制规模、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创新竞赛组织形式,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 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练、以赛促评,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不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选拔力度,引导广大劳动者锤炼本领、提升技艺,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主要内容 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2年温岭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我市企业在职职工或灵活就业者,且符合相应职业(工种)规定应具备的参赛资格者均可参加。计划组织开展10个职业(工种)的技能竞赛(详情见附件1)。各职业(工种)竞赛按照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标准规范三级确定竞赛标准,编制技术工作文件。无对应标准规范的,可参照省级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标准,确定竞赛标准,编制技术文件。 技能竞赛原则上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通用职业(工种)具体职业标准或规范请查询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 各类竞赛活动实际参赛人数应达到一定规模,同一竞赛组别的初始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少于30人。 四、文件实施时间 该文件自2022年5月13日起在温岭市全市范围内实施。 五、其他 具体细则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和解释。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张玮 联系电话:0576-86222021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