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8 09:01: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提升应用服务能力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工办(经发办)、经济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为深入推进“机器换人”工作,加大我市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提升应用服务能力,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发[2020]47 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申报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提升应用服务能力补助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1、本市装备制造企业每年为市内3家以上企业提供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立体仓库等整机装备,且每家实际结算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税);
2、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开具的设备销售发票。
二、补助标准
1、对本市装备制造企业每年为市内3家以上企业提供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立体仓库等整机装备,且每家实际结算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税)的,按实际结算金额(不含税)给予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本补助项目所指的工业机器人是指按照GB/T12643-2013标准定义执行的机器设备。
三、申报资料
1、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提升应用服务能力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设备销售清单(附件2);
3、设备销售发票复印件;
4、设备全景以及相应铭牌照片;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四、其它事项
2022年6月30日前将申报纸质资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附件1、2)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资和装备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6223919;E-mail:248186369@qq.com)。相关材料请同时在“温岭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网址:http://218.205.106.222:88/)”填报(注册登录—我要申报—2021年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提升应用服务能力补助资金项目,咨询电话:86086586)。相关表格在“温岭市门户网站—站群导航—市经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或“温岭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均可下载。
希各镇(街道)工办(经发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并帮助企业组织申报。
附件:1.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提升应用服务能力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xls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