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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国镇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2- 06- 30 15: 04 信息来源: 泽国镇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学校、有关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范性文件管理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范性文件清理的定,我开展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以下范性文件作出宣布失效决定:

序号

文件文号

日期

文件名称

1

政〔202043

2020

65

关于做好2020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99F-2020-0001

2

泽政〔202143

2021

526

关于印发《泽国镇2021年扶持

农业发展若干奖励政策》的通知

JWLD99F-20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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