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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9 11:20: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2022〕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岭市第四中学,建设资金为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本工程为温岭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工程,主要内容:装饰工程:①楼地面工程: PVC地胶、 地砖、 强化复合地板、 不锈钢踢脚线。②墙、 柱面工程:无机涂料墙面、 瓷砖墙面、 全玻璃隔断、 木饰面板墙面、外墙多彩涂料。③天棚工程: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铝方通吊顶。 ④门窗工程:铝合金断桥隔热固定窗、 铝合金断桥隔热平开门、乙级钢质防火门、铝合金断桥隔热推拉窗。安装工程: ①施工图内的水电安装改造部分。
2.1.2本工程造价:2685829元
2.1.3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7 月 5 日上午8时前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查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 4 日12: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7 月 5 日14:40时,地点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六楼 6006 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5.4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投标资料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5.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因国内疫情严峻,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后续无需签字确认,开标结果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ew.wl.gov.cn/col/col1456441/index.html)和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gyzx.cn)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岭市第四中学
联 系 人:林永刚
电 话:1360667698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鞋业大厦19楼
联 系 人:许玲佳
电 话:18357654688
温馨提示:
1、各投标人限派 1 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参与投标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浙江健康码、行程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3、防疫要求,参与投标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行程卡带星号人员进入会场。
4、防控要求按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防疫相关措施执行。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响应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减少人员聚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
附件:
20220629083739496(招标文件)温岭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