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2 17:18: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根据《温岭市企业研发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温科〔2021〕1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温岭市企业研发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奖励申报
(一)奖励申报条件
所有当年纳入我市工业统计范围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当年企业研发费用支出达 100万元及以上且增长超过20%(含);
2、当年企业研发强度不低于4%(鞋业企业为3%);
3、及时在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完成录入。
(二)企业申报流程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奖励采取网上申报进行。各相关企业应于2022年6月14日前在“温岭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网址:http://218.205.106.222:88/)”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奖励申报表”(附件1)、2021及202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2021年度“工业企业成本费用(浙B103-2)表”、及时录入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证明等5样佐证材料。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或注册)→奖补申报→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奖励→我要申报。
(三)其它工作要求
1、请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奖励。
2、企业申报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我局反馈的属地企业申报资料开展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初审,审核汇总结果(附件2)需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我局。
联系人:林帅帅 梁钱 86216494
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研发费用奖励申报
(一)奖励申报条件
所有当年研发费用支出增长超过20%(含)且纳入我市服务业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二)企业申报流程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研发费用奖励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相关企业应于2022年6月14日前在“温岭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网址:http://218.205.106.222:88/)” 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研发费用奖励申报表”(附件3)、2021及202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等3样佐证材料。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或注册)→奖补申报→2021年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研发费用奖励→我要申报。
2、通过数据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应在接到我局通知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将研发费用支出第三方审计报告报送我局。
联系人:林帅帅 86216494
三、科技成长培育库企业研发费用奖励
(一)奖励申报条件
当年研发费用支出达3万元及以上且增长超过10%(含)的科技成长培育库企业。
(二)企业申报流程
科技成长培育库企业研发费用奖励采取网上申报进行。各相关企业于2022年6月14日前在“温岭市财政专项资金云平台(网址:http://218.205.106.222:88/)”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科技成长培育库企业研发费用奖励申报表”(附件4)、2021及2020年度“‘四下’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17表”等3样佐证材料。具体操作路径为:登录(或注册)→奖补申报→2021年度科技成长培育库企业研发费用奖励→我要申报。
(三)其它工作要求
1、请各地按照2021年度科技成长培育库企业名单(已另行下发),通知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属地企业按时申报。
2、请各相关企业收集年度研发费用支出有关支撑资料留存备查。
联系人:梁钱 86216494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