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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商务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项目补助(第二批)的公示

2022-05-09 10:55:04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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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商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温政发〔2019〕30号)精神,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审核、讨论,拟拨付商务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项目补助(第二批)20万元(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6086585。


2021年度温岭市商务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项目(第二批)
编号单位详细名称补助项目内容补贴金额
    (万元)
1温岭捷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持商贸设施项目建设20
合 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