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下属机构

下属机构——温岭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发布日期:2022-05-3115:49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温岭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工业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及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牵头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联合协作机制,开展行政执法办案与司法衔接工作,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举报的调查与处理,制定和完善环境污染投诉举报调处有关工作机制。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五)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调查处理、信息上报工作和相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建立完善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警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27号
联系电话: 0576-89956838
岗位责任人: 吴庆华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冬) 14:30-17:30(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