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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箬横】44214辆!箬横启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 9月30日前办理可享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2-05-25 08:56 作者:江文辉 信息来源:温岭日报 浏览次数:

“我给现在的电动车买了一年保险,如果置换,保险怎么办?”5月23日,在箬横镇小莫电动车经营部内,市民徐先生咨询完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相关问题后,当场办理了手续,骑上了全新的电动自行车。

为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安全事故数和伤亡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箬横镇以鼓励的方式正式启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该镇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温岭市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此前,箬横镇在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的前期动员部署、兜底摸排中,共梳理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44214辆。为了让这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有序淘汰或置换为合规车辆,该镇先后设置了12个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定点回收代办场所和1个再生资源回收公司跟进处置单位,并采取回收企业、销售单位等各方共同参与淘汰置换工作措施,确保到6月底,完成镇域内备案且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总量的50%;到9月30日基本完成淘汰置换。

据了解,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标准比较简单,只要符合以下6种情况之一,就属于非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25km/h、电机功率大于400W、电池电压大于48V、整车(含电池)质量大于55kg、无脚踏骑行功能和其他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箬横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在今年9月30日前参与淘汰置换的,可享受话费、消费券补贴等优惠政策。在此过程中,车主们务必要登录“浙江e行在线”选择优惠套餐(生产“e行券”),并携带身份证明、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银行卡等,到定点回收代办场所办理,确保第一时间置换到国标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