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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 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家门口”的优质养老服务

发布日期:2022-04-06 10:27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3月30日,市民政局召开温岭市助力共同富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助力共同富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背景、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炜方,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钟赛等参加此次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受邀参会。

截至2021年底,温岭市老年人口达29.3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4%。近年来,民政部、浙江省委陆续发布了《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实施方案》、《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对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为全面落实省民政厅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的任务要求,促进社会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我市制定了《温岭市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21-2025)》,并计划在4月开始试点家庭养老床位。

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有效整合政府、市场、社区及家庭四个主体力量,探索更加有效、合理、科学的措施,解决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建立更加完善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居家和社区养老均等、有效、可及发展,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优质养老服务。到2025年,全市建成54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家市级康复技术指导中心,2个康复辅具租售中心和16个镇级康养联合体,家庭养老床位、养老服务补贴、适老化改造对象等政府保障重点人群有序扩面,康养模式、互助养老模式不断创新,“养老服务智慧监管”等场景广泛应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监管和评价机制基本建立,形成普遍适用、可持续推广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为浙江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提供温岭方案。

(一)探索多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扩大优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按照每2-3个村建设一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标准进行布点规划。大力推动康养服务体系建设,以市级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为龙头,镇级康养联合体为主体,推动康复护理资源进社区进家庭。

(二)创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建立养老服务需求数据库。建立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编制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项目清单,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支持智慧养老院和未来社区建设。2022年前完成有需求的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成1家具备辐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的智慧养老院。

(三)创新数字赋能养老服务模式。

在浙里养平台统一框架下,推进养老服务智慧监管场景和智慧养老社区建设,以数字化驱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重构和制度重塑。到2025年,全市所有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置智慧安防、流量监测等智能设备,有效提高智能化水平;未来社区全面应用“老省心”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四)完善投入和监管机制。

探索慈善助老激励机制,强化村集体经济富民惠民功能。出台《温岭市居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实施办法》,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标准,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