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科学技术局 温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新认定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奖励等经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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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岭市科技新政三十条》(温市委办【2020】14号),经研究,对新认定为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普轩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共计200万元(见附件1);对新认定为台州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共计40万元(见附件2);对新认定为台州市级众创空间的温岭市新生代企业家创业协会奖励25万(见附件3)。 根据《温岭市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市委办【2021】11号),经研究,对2021年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等88家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共计1760万元(见附件4);对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浙江亨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等81家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共计810万元(见附件5);对新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台州市锐安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等7家依托单位,每家奖励35万元,共计245万元(见附件6);对新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的浙江东音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依托单位,每家奖励50万元,共计200万元(见附件7);对新认定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的北平机床(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奖励20万元(见附件8);对2022年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在给予省级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上级补助金额 10%的额外奖励,共计48.3万元(见附件9)。 现对补助予以公示7日。如有问题请来电财政局企业科反映问题,联系电话:86086586。
温岭市科学技术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2年3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