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23 08:53: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鼓励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现对太平街道小河头村等204家单位安置的310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发现公示中的人员未在安置单位从事专职(含兼职)工作或有其他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或举报。
反映或举报电话:86222387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30日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