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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商务局召开商贸政策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2-02-28 19:22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2月10日下午,市商务局召开商贸政策新闻发布会。在此之前,我市于1月31日正式出台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聚焦当前形势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商贸经济发展水平,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林国华就商贸政策有关内容做简要通报。

一、基本内容和框架

《意见》分为明确目标任务、支持商贸主体提质扩容、加快商贸设施平台建设、支持扩大汽车消费、支持首店经济发展、鼓励会展经济做大做强、促进电子商务提速增效、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附则九个方面,共42条措施。其中,支持商贸主体提质扩容6条,加快商贸设施平台建设5条,支持扩大汽车消费2条,支持首店经济发展4条,鼓励会展经济做大做强4条,促进电子商务提速增效11条,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2条。

二、主要变化

明确目标任务

产业发展方向。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健全流通体系,繁荣消费市场。立足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推进商贸一体化建设。积极引导新兴行业发展,扶持新业态、新模式。扶持电商业态培育,加强要素支撑。

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更具竞争力的商贸流通产业,高水平打造全国县域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标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900亿元,网络零售额突破278亿元。


支持商贸主体提质扩容

结合当前全市商贸业的发展趋势,提高对商贸流通业企业引育和支持力度。调整了鼓励企业规范发展政策,新增鼓励企业梯度提升、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等2条政策。


加快商贸设施平台建设

结合当前数字经济、夜间经济等新业态发展,新增鼓励高品质步行街建设、鼓励智慧商圈建设等内容,板块整体在鼓励高品质步行街建设、鼓励智慧商圈建设和鼓励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支持扩大汽车消费

该板块为新增内容,提出支持中高端汽车销售品牌引进和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等两方面内容。


支持首店经济发展

该板块为新增内容,分别从鼓励国际首店品牌发展、鼓励国内首店品牌发展、鼓励商业机构引进首店品牌、鼓励首店连锁发展四方面进行奖励。


鼓励会展经济做大做强

根据实际补贴情况对原政策条款做了调整,提出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展会、支持举办品牌展会、支持举办产业展会、支持举办新兴展会四个方面。


促进电子商务提速增效

板块在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新增鼓励企业开展直播应用、支持直播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引进优质MCN机构3方面内容。


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

该板块为新增内容,提出积极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支持低价值物回收。


请问下我市内贸销售情况如何?新修订政策中,如何加大促消费支持力度,与台州市商贸业新政相比,存在哪些不同?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季福红

2021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5.4亿元,同比增长9.9%;实现批发业销售额883.47亿元,同比增长29%;实现零售业销售额563.31亿元,同比增长14.7%。

新修订政策中,具体从以下八个方面加大促消费支持力度:支持商贸主体提质扩容、加快商贸设施平台建设、支持扩大汽车消费、支持首店经济发展、鼓励会展经济做大做强、促进电子商务提速增效、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与台州市《关于推动商贸业提质扩容和促进消费若干意见》相比较,我市在支持商贸企业发展方面,结合温岭发展现状,内容更加全面、具体,提出了支持商贸主体提质扩容,提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梯度提升、鼓励企业规范发展、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鼓励老字号企业发展和鼓励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六方面内容,最高奖励达100万元。此外,我市率先在台州市范围内出台了支持扩大汽车消费和支持首店经济发展的消费政策。

请问新政策中,是如何对我市商贸设施平台进行打造?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海平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环境的变化,对商贸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政策中,我们主要围绕三点对全市的商贸设施平台进行提升打造。

一是加强商贸设施建设。商贸设施建设是我市商贸业发展的基础。对符合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新建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大型超市,营业面积在10000 平方米以上的,首次开业时给予投资主体30万元的奖励。

二是推动“一街一圈一区”建设。近年来,我市围绕“一街一圈一区”建设目标,积极打造“消费新场景”,对通过省级、台州市级验收的高品质步行街,分别给予运营主体8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就高奖励;对通过省级、台州市级验收的智慧商圈试点(培育),分别给予运营主体 8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就高奖励;对通过台州市级验收的夜间经济集聚区,给予运营主体30万元的奖励。

三是推进乡村商贸发展。乡村商贸振兴也是我市商贸工作的重点,对获评省级现代商贸特色镇、商贸发展示范村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省级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创建主体,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直播电商是当前电商发展的趋势,请问新修订政策中,对引导我市电商规范化发展有哪些具体举措?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施珍娟

为了有序推进我市的直播电商健康发展,我们在新的政策中增加了三条对直播电商的扶持政策,一是鼓励企业开展直播应用。传统企业首次采用直播方式销售产品,且年直播销售额首次突破50万元的,给予3万元的奖励。传统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年直播销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二是支持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对直播间在10间、20间、30间以上且建筑面积分别在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3000平方 米以上,经运营一年以上的运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三是支持引进优质MCN机构。对获得电商平台官方认证 的MCN机构,每年新培育服务于我市企业的带货主播不少于30名(年播时长不少于500小时)的,连续两年给予30万元/年的奖励。 

对MCN机构每独家签约一名主播服务于我市企业,主播年直播销售额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10 万元、20万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受国际疫情影响,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请问新修订政策中,会展这块有无力度比较大的举措?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施珍娟

助力国内大循环,会展业义不容辞,应主动作为。我们在新的商务政策中,加大了对企业外出参加境内展会的扶持力度。对市政府组团参展的展会,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全额补助。对列入政府重点支持类、一般支持类名录的展会,分别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80%、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另外我们还增加了对新兴展会的扶持。在市内按市场化运作新举办的消费、文化、旅游等新兴展览会,按实际标准展位数对报商务 部门确认的展览机构连续三届给予奖励,标准展位数在300-499个、500个以上的,分别给予250元/展位、300元/展位的奖励。在市内按市场化运作连续举办四届以上的新兴展览会,按以上对应标准的30%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