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7 14:32: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台州市三园一街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台人社发〔2015〕57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温岭市海松创客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台州喜柿山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申报,经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财政局初审,拟认定海松创客电商园和喜柿山谷创业园为我市返乡入乡创业园。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14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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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