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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2021学年初中发展性督导综合评估结果的通知

2022-12-13 15:00:42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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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教督办〔2022〕20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温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温岭市教育局组成评估小组,于2022年5月开始对全市初中进行了2019-2021学年三年综合督导评估。经市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温岭市温中实验学校等29所学校为各类星级学校。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品质化学校

(一)五星级品质化学校

温岭市温中实验学校

温岭市第四中学 

温岭市九龙学校

温岭市第三中学    

温岭市新河镇中学

温岭市温西中学

(二)四星级品质化学校

温岭市泽国镇第二中学

温岭市新河镇长屿中学

温岭市第五中学

温岭市大溪镇第二中学

(三)三星级品质化学校

温岭市箬横镇中学

温岭市松门镇中学

二、特色化学校

(一)五星级特色化学校

温岭市大溪镇第三中学

温岭市城南中学

温岭市第六中学

温岭市第八中学

(二)四星级特色化学校

温岭市滨海镇中学

温岭市泽国镇第三中学

温岭市泽国镇第四中学

(三)三星级特色化学校

温岭市石塘镇中学

温岭市松门镇淋川中学

三、规范化学校

(一)五星级规范化学校

温岭市箬横镇东浦中学

温岭市泽国镇第五中学

(二)四星级规范化学校

温岭市第七中学

温岭市大溪镇第四中学

温岭市箬横镇贯庄中学

温岭市石桥头镇中学

(三)三星级规范化学校

温岭市坞根镇中学

温岭市第九中学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 12月12日


温政教督办〔2022〕20号 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2021学年初中发展性督导综合评估结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