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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无废城市”建设 做好机动车行业危废规范化管理

2022-12-01 09:24:21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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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为确保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市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实际,明确分工和职责,扎实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工作目标

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机油)、染料、涂料废物(如废油漆、废油渣等)、废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滤芯、废机油壶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摸底活动,掌握企业数量、分布以及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填写维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摸底调查情况表上报台州市局。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以《告知书》形式,督促企业履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

二是健全危废管理台帐 。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及时注册并应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实时记录电子台账,确保管理台账与电子台账数据相符。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宣传处置单位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等信息。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与收运点、处置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将危险废物交由具备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移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是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行业开业条件》等相关规定,严格加强维修企业备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