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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暨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2022-11-30 14:49:29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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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函〔2022〕118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教育科学事业,促进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市教育局决定组织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暨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与成果评奖范围

1.2021年度立项的省规划课题(研究时间2年)和2020年度立项的省重点课题(研究时间3年)期限已到,必须结题。2022年度立项的台州市、温岭市规划课题亦可结题,如尚未完成需延缓的须上报阶段性研究小结材料,并说明延缓理由。(省级规划课题由台州市教科规划办负责)

2.本次结题的课题填写优秀成果申报表与匿名申报表,参加优秀成果评比。

二、奖项设置

1.根据申报总数,台州市级规划课题优秀结题占15%,温岭市级规划课题不评优秀结题。

2.成果奖根据申报总数,设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40%。

三、参评条件

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和应用性的特点,既反映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又能体现我市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

1.政治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教育的理念、规律、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社会标准:基础研究成果学术上有所创新,理论上有所建树,提出新思想、新观点、新概念或新方法,在探索重要理论问题、填补学科教学空白等方面做出贡献,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应用研究成果对教学改革与课程改革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对一线教师的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提出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意见与方案;推广成果已在较大范围内介绍或交流,对于推动教育改革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比较明显的实效与社会收益。

3.学术标准: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四、评审组织

1.市教育局和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根据区域实际组成评审组,负责对参评成果的评审工作。

2.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受理各学校推荐上报的成果,负责处理评奖工作的具体事务,处理异议投诉等事宜。

3.各学校应确定专门机构(教科处),负责本校及所属学校的结题、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等工作。

五、申报办法

1.本届教育科学结题与研究成果奖评比,采取个人或集体(课题组)申报、学校统一组织审核、推荐的办法,一个人或一个集体同级别参评成果只限一项。

2.参加结题的申报者填写结题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论文获奖证书、成果应用或推广相关会议、交流、经验介绍证明等复印件。

3.参加成果评比的申报者填写《温岭市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及《温岭市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匿名活页评审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论文获奖证书、成果应用或推广相关会议、交流、经验介绍证明等复印件。

4.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参评成果的申报。

5.各学校推荐成果纸质材料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1)结题申请表、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式一份(三者合一装订)。

(2)成果申报表、研究成果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式一份(三者合一装订),匿名活页评审书一式三份。

6.电子稿上交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6日上午10:00前。

7.初中、高中学校电子稿要求:

⑴上交三项电子稿:三级课题结题申报汇总表;成果申报汇总表(省地市三级分开汇总);省、地级课题结题报告(省、地分开)。电子稿发至邮箱:yfj9508@126.com

⑵各学校将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打包(文件夹名称:学校-2022年度课题结题与成果申报材料),文件夹中包含:省地市三级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报汇总表(三级分开汇总)、省地市三级成果申报汇总表(三级分开汇总)申报结题的省地课题主报告。

⑶省、地课题分别按以下建档,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学校-浙江省/台州市级课题主报告),主报告文件名:学校-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8.小学、学前学校上交以下电子稿:

⑴省、地、市级课题结题报告。

⑵省、地、市级课题研究成果报告。

9.所有电子稿均上传到“温岭教育科研管理”系统上。

六、申报要求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参评。课题组主要成员最多为4名。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著作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七、获奖结果

1.结题以及获奖成果由市教育局和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予以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2.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的成果,不受异议期限制,一经核实,即撤销奖励,追回获奖证书,通报所在学校,取消当事人3年内参评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晨曦(小学、幼儿园、特教)13958655007、662007(教育网短号),叶富军(其余学校)13958679508、669508(教育网短号)。办公室电话:86122952,地址:市教育局523室。


附件:1.浙江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2.台州市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3.温岭市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4.温岭市2022年度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5.温岭市2022年度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匿名活页评审书

       6.参评结题申报汇总目录格式样例

       7.参评成果奖汇总目录格式样例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温教办函〔2022〕118号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度教科结题暨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