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9 09:28: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结合2021年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情况,对《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1〕32号)有关内容作进行调整完善,修订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相关条款调整情况(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2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无意见也须反馈)后,反馈至市经信局。
联系人:梁美玲
联系电话:13958632789(浙政钉),662789(政府网)。
附件: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意见调整修改相关条款(征求意见稿).docx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