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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0-25 20:33: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关于拟对温岭市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2年10月25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温岭市东部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温岭市松门镇南海涂 | 温岭市宏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拟在台州温岭市南海涂建设滩涂光伏项目,装机容量约为 230MWp,新建220kV光伏升压站一座,本工程利用南海涂滩涂海域面积约 2900亩,升压站陆域用地约 49 亩。光伏区下层进行养殖,渔业养殖面积 2900亩,主要养殖泥蚶、缢蛏、青蛤等贝类。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 | 废水:升压站化粪池处理后抽运,运至松门镇污水处理厂。 噪声:光伏区逆变器等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升压站主变压器的基础采用减振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蓄电池应交由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废太阳能板及时委托厂家回收处理。 主变检修或发生事故时会发生事故油,事故收集油池容积约为80m3。 电磁辐射: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站区地下设接地网,以减小电磁场场强。 陆域生态:升压站内进行植被绿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3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