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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万邦德仿制药研发中心项目第一期第七次可转债第一次利息补助的通知

2022-01-04 16:51:24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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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创新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1号文对万邦德仿制药研发中心项目的政策规定:“对项目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第一期认购之日起三年内所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80%比例的补贴,补助资金每半年申报、结算一次。”其中第一期第七次已发行可转债4000万元,已支付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产生的利息1613150.68元;可享受80%比例的补贴,补贴金额为1290520.54元。

请你公司按财务管理制度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