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气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08:52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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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方向,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总体情况

我局2021年通过温岭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等信息31条,利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气象电子显示屏等适时发布气象信息,全年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34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丰富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结合气象工作的实际及时公开气象信息内参、重要气象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人工增雨公告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气象局依申请公开无偿为申请者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精神,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查看网站内容;二是结合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函〔202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印发《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气函〔2021〕7号)。由办公室结合局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严格发布审核程序,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遵循“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对照《条例》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应急管理等栏目内容,推进政务公开事项落地见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严格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制度。结合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结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整改信息发布不及时等各类问题,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强化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内容和载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够;二是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发布有时存在不够及时现象。

2022年,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突出社会关注度高、与公共利益密切的信息发布,使气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做好气象保障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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