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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8- 25 10: 31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温市监综〔2018〕74号

 

 

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分局(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民营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现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9日

 


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企业健康成长,服务和促进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1.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难题,落实“先照后证”企业登记信息“双告知”工作,帮助民营企业抓住机遇、快速成长、做大做强。

2.实施“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通办”工作,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实行简易注册登记、简易注销登记等制度,进一步缩短常态化企业开办时限。

3.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扩大证照整合范围,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材料”,取得营业执照后不再另行办理被整合的证照事项。

4.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助查询、自主申报企业名称。

5.尊重企业自主确定经营范围的权利,除法律法规禁止和需要取得前置审批的外,原则上按企业申报的经营项目核定经营范围。

6.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申请人可登陆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平台,办理商事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

7.完善“政银合作”银行代办网点网络布局,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通过就近的银行网点,在银行代办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资料准备,并交由银行进行全程免费代办,开展网上申报。

8.提升窗口服务效率,优化工商登记全程免费代办流程,推行预约登记、延时服务、执照邮寄、登记导办、限时办结等便民利企服务措施,打造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窗口。

二、全面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9.深入开展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股改股、股上市”等市场主体升级工作,将成长性较好的小微企业纳入培育库,给予政策上或经济上的奖补扶持。

10.深化“银企对接”平台,推进“小微企业云平台·信用宝”与“小微网贷”平台的应用,引导企业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减少执法部门对企业的上门检查次数,让企业安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2.全面实施信用修复制度,开展企业信用培训,对企业因长期未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后,解除对其法定代表人“黑名单”限制。对未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经核实已补报年度报告后,可按规定办理移出手续。

13.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强化“空壳主体”、“僵尸主体”等出清工作,进一步释放被占用的名称、经营场所等公共资源,规范市场公共资源配置。

14.提醒企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每年6月30日前,通过报纸、微信、短信等方式发布年报提示信息,避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即将连续3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行警示提醒,避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后果轻微、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的市场主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16.强化行政指导工作,通过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行政建议、信息发布、行政回访等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更好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17.加强互联网金融、食品经营等重点和新兴行业监管风险研判,密切关注并防控潜在风险,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方式依法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

三、深入推进民企创新发展

18.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开展商标行政指导和专题培训,增强企业商标品牌意识,指导企业通过商标管理、异议、争议等途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扩大知名品牌保护范围。

19.支持鼓励民企外向型发展,引导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商标先行”,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20.推进互联网市场主体发展,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将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由“身份标识”打造为“信用标识”。

21.指导民企开展驰名商标、知名商号、“浙江制造”、信用示范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荣誉的培育和申报,特别在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给予优先推荐。

22.加强水泵、鞋等产品质量提升,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和标准宣贯会,引导质量强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3.推动和完善商事登记标准、农村家宴标准以及旅游景点服务标准等服务业团体标准,进一步鼓励制鞋业等传统制造业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抢占行业话语权和竞争制高点。

24.创建省级名特优、台州市级示范食品小作坊,制定温岭市食品小作坊基础建设标准,打造温岭特色小作坊,进一步提升全市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25.开展企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维保等安全技术规范和信息化查询服务,推动电梯等特种设备投保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26.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强检计量器具备案“一次也不跑”,指导、推动企业计量器具网上备案申报。

27.加强药械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巩固药品认证成果、督促企业提高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加强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企业巩固和扩大市场打好基础。

28.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温岭”行动,进一步推动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增量扩面和巩固提升,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工厂、商店、网店、餐饮、放心消费示范区以及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等,打造放心消费“升级版”。

29.加强市场监管领域非公党建工作,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党建强、发展强”意识,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非公经济党组织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引导企业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

30.强化民企组织指导,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协会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指导、推动作用,指导协会搭建项目建设、产品推介、投资融资、人才引进等平台并提供数据信息等支持。

31.加大检测资源向民企开放力度,助推校企合作,帮助民企解决质量技术难题,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切实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四、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3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在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方面排除和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33.加强对垄断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或限制企业公平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费欺诈、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34.以保护驰名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等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打假溯源,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35.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利用保健品虚假宣传欺诈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继续强化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36.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的管理制度,加大对侵犯企业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

37.深入开展“网剑行动”,加大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打击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为市场主体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打造公平诚信的网络市场环境。

38.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施市场主体异常名录制度,建立、完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公示和共享交换平台,拓展信用信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