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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给黄义海等三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8-10 09:19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黄义海,男,中共党员,1993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2018年12月9日,葛某某、吴某某因组织非法聚集活动被集中教育。黄义海带领专案组20人驻点开展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梳理固定专案对象近年来违法犯罪证据,及时制作证人证言笔录,为教育、处理奠定基础,使专案对象认清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现实危害性,并具结悔过,表态不再从事非法串联聚集活动。

陈红新,男,中共党员,1983年9月在台州边防支队服役,1998年退役进入温岭市公安局工作,现为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2002年温岭农贸城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波及2000多名摊位主,造成2亿多元资金损失,1亿多元银行借款无法偿还,信访维稳压力大。2018年,市公安局对该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成立由陈红新等10名业务精、素质好的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陈红新在半年多的侦查过程中,调查取证200余人,查阅银行帐户100多次,取得了关键性的证据,全面突破案件瓶颈,认定陈正方(农贸城实际控制人)、林朝恩(农贸城实际控制人)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虚开发票、骗取贷款的犯罪事实,并于2019年5月顺利将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成功完成案件侦破。

尚群,女,中共党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2002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场所中队副中队长。陈某因退伍工作安置问题,近五六年,多次赴省进京上访。2018年年底,尚群接手该信访件后,敢啃硬骨头,通过多渠道打听,充分了解陈某的多方面情况,运用心理学知识去跟陈某交流,做陈某的知心人,使陈某敞开心扉,并决定终结上访,圆满完成任务。

三位同志在公安一线认真工作,敢碰真较硬,为我市社会和谐、平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温岭”建设,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台政发〔2017〕17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黄义海、陈红新和尚群三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为推进温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