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4 15:28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系统谋划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增强解读回应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平台数字化水平、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切实助力全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重点领域,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精细化

1.深化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政府及部门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开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集中公开、实时更新、系统清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决策草案及相关起草说明,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如专家座谈、听证会、问卷征集等)和期限,严格按照流程进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并在征求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负责)

2.做好各类规划信息主动公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内容涉密外,“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一经批准,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做好本级政府、本部门编制的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集中公开,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市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规划实施工作。(市发改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牵头,各类规划编制单位具体负责)

3.做好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打造阳光政务大厅。(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等综合办事事项清单信息公开。(市跑改办牵头)全面公开、动态更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政策举措,助力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发改局、市商务局牵头)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与执法信息公开,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规范创新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深化信用温岭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评价、监管和惩戒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市发改局牵头)

4.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稳步扩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公开,探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不断提升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政府采购项目全链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财政局牵头)推动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以专栏形式公布,向村(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市财政局会同民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负责)

5.做好涉疫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利用多方渠道、多个平台和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相关信息,权威解读相关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精准说明防控措施。大力开展疫情防控和健康科学知识的普及传播,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助力打造健康温岭。(市卫生健康局牵头)

(二)聚力解读回应,多方位推进宏观政策落地见效

1.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紧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针对数字化改革、科技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挖掘市场潜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文化强市建设、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民生实事等方面重大政策和实施进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不断释放积极信号,助力高质量发展。同时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解决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负责)

2.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政策制定(起草)机关要采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更加注重解读政策背景、制定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要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咨询。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依托浙里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线下政务服务场所等,通过民生政策宣讲点单服务、云展览、网络课堂、在线知识竞赛、公益广告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民生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负责)

3.切实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宣传、网信部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营商环境、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并推动相关问题实质性解决,助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发布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共享,统一口径对外发声。强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对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落后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要积极回应,改进办事流程,破解政务服务的痛点难点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牵头)

(三)聚焦依申请公开,全链条推进政务公开规范高效

1.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编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牵头)

2.推行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服务理念,加强沟通协调,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后回访工作,更好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统一审理标准,明确审理重点,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层级监督功能,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的调解工作,充分借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机制,推动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推进诉源治理。(市司法局牵头)

(四)紧扣数字化改革,精密化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贯通、融合发展,实现平台网站运行情况统一监管、实时提醒。加强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等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布运营、内容丰富、数据共享的政务信息数据库,实现一网可查、一网可答。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和日常监测,切实提高网站运营质量。(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信访局牵头)

2.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加强属地管理、条线管理,对管理不善、无力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实施关停。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政务新媒体对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和实时监测,实现权威发布、精准回应、利企便民。(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3.加强政务信息精准服务。探索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企业码”等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智能推送与用户相关或用户关注度高的自然人办事服务信息和企业经营许可、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等信息,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不断提升民生事项、涉企服务精准化水平。(市跑改办、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牵头)坚持依法开放和需求导向,重点推进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治理、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数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出行、气象等数据,与数字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等数据的开放,同时加强公民的个人隐私、企业的商业秘密信息保护,确保数据安全。(市大数据发展中心牵头)

(五)致力组织保障上,系统性推进政务公开强基固本

1.夯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照上级制定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进行优化调整,特别加强对年度重点工作涉及公开事项的梳理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现场咨询解答等服务。指导监督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信息公开、优化公共服务。(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提供必要经费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将政务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纳入公务员学法用法和干部培训课程,着力强化干部的政务公开理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牵头)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确定的任务,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于9月30日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各单位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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