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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温征启公告〔2021〕43号)

发布日期:2021-10-21 15:43 信息来源:温岭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泽国镇2021-06-03地块(中兴大道二期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泽国镇桥伍村、水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泽国镇桥伍村、水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3.258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岭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泽国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