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万邦德仿制药研发中心项目第一期第二次可转债第三次利息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8 11:45: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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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1号文对万邦德仿制药研发中心项目的政策规定:“对项目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第一期认购之日起三年内所产生的利息支出给予80%比例的补贴,补助资金每半年申报、结算一次。”其中第一期第二次已发行可转债6000万元,已支付自2020年06月18日至2020年12月17日产生的利息2406575.34元;可享受80%比例的补贴,补贴金额为1925260.27元。现在准备予以公示7日,如有问题请来电财政局企业科反馈,联系电话:86086586。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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