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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发布日期:2020-09-1817:00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挂测绘与地理信息科牌子)
工作职责:

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海洋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交易及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市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承担全市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海洋测绘等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全市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数据获取、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承担全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负责地图管理。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岗位责任人: 李秒顺
公开电话: 0576-8993317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2:30-5:30;冬令时:8:30-12:00,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