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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矿产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0-09-1816:58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地质矿产管理科
工作职责:

承担全市地质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勘查项目、地质工作资金项目及地勘成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矿业权管理和矿业权出让等相关政策。负责做好压覆矿产资源审核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动态监管和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岗位责任人: 王剑波
公开电话: 0576-89933027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2:00,2:30-5:30;冬令时:8:30-12:00,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