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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30 16:22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11331081MB1501632X/2020-67847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

 

温自然资规发〔2020〕31号

 

 


关于废止《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温岭市涉土涉矿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文件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因机构改革,相关职责已调整,现决定废止《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温岭市涉土涉矿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温土资发〔2016〕57号)。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30日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印发

关于废止《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_温岭市涉土涉矿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_的通知》文件的通知.pdf

温自然资规发[2020]3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