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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村民建房不动产权证补办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

发布日期:2020-07-01 09:48 作者:姚天 黄晓阳 赵兰兰 信息来源:温岭日报 浏览次数:


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6月22日,我市正式决定将相关惠民政策文件有效期顺延两年,并要求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做到标准不降,严厉查处违法建筑。


自2017年以来,我市全面启动农房确权登记发证三年行动计划,将农房确权登记发证这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先后制定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村民建房不动产权证补办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试行)的通知》(温政发﹝2017﹞36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村民建房不动产权证补办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温政发﹝2019﹞28号)等文件。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村庄(村民点)规划的村民建房中未按审批标准建设或未经审批建设(不包含国有土地出让项目)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6年6月1日之前的,其违法行为处置及不动产权证补办均适用上述政策文件。


目前,我市已经完成农房确权登记发证160856宗,有效破解违法建设行为处置难问题,大大减少了村民建房违法存量,有力推动了农房登记发证工作。


与此同时,我市还有大量村民建房需要通过行政处罚、补办相关规划手续,才能完成确权登记发证,然而相关惠民政策文件的有效期均截止到2020年5月24日。经相关部门调查发现,我市村民对农房办证意愿十分强烈,各界人士也纷纷呼吁该惠民政策文件延期,因此我市正式决定将相关惠民政策文件有效期顺延两年,延长期为2020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4日。


“村民建房不动产权证办理,能够明晰农户宅基地和住房产权,确定宅基地和住房权属边界,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土地资源利益最大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村民建房不动产权证补办政策是我市当前重要的民生实事项目,不仅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村民建房不动产权证补办相关政策延期,为尚未补办不动产权证的村民送上“定心丸”。记者了解到,为减轻群众负担,目前我市对农房不动产测绘落实财政资金统一招标,为广大村民建房免费提供确权登记办证测绘服务。广大需要补办不动产权证的群众要在有效期内抓紧申请办理,避免错过政策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