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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行政事业科

发布日期:2020-06-0111:1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行政事业科
工作职责:

承担市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和军警、教育、宣传、文化等部门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拟订行政、政法、教育、文化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措施。加强人才经费保障工作。参与制定财政支持教育、文化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并组织执行。承担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津补贴管理有关工作。

办公地址: 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岗位责任人: 李丹
公开电话: 0576-86086527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