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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上调 办理“零跑腿”

发布日期:2020-04-09 09:54 作者:缪鑫 朱飘安旗 信息来源:温岭日报 浏览次数:


近日,记者从温岭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获悉,从上月底开始,我市职工通过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限额有所调整,从原来的每月每人800元提高至每月每人1000元。


根据《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满足职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到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或职工市场租赁自住住房三种情形的,1个自然年度内可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


其中,职工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限额现为每月每人1000元,该类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正常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申请人工作地和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


调整后,符合条件的职工每人每年最高能提取12000元,比原来增加了2400元。双职工且两者名下均无房的家庭平均每月可提取2000元,可以大大改善个人或家庭居住条件。


此外,缴存职工可通过网上渠道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办理的缴存职工,通过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界面即可办理提取手续,实现公积金提取“零跑腿”。网上提取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至下午3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