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10 09:10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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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台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深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19年,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583条,其中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信息16744条,内容涉及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等。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97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0622条,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804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196条。

一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信息公开。推进多部门联办“一件事”,实施企业开办等12件涉企“一件事”和新生儿出生登记等24件公民“一件事”,在全省率先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改革,缩短办事周期20个工作日以上,精简各类材料10万余份,改变传统“碎片化”单一救助模式,组建民政部门一门受理,卫健、社保等多部门统一救助的工作机制,实现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项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深化镇(街道)政务服务“就近办理、集成服务”改革,在16个镇(街道)均建立了“一门式”服务大厅,公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就近可办”政务服务事项(含民生事项)目录清单》,镇(街道)能办事项占比达50%,民生事项镇(街道)可办率75%,综合性自助终端覆盖率达100%。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数2593项,网办实现率99.34%,掌办实现率99.28%,跑零次实现率95.14%,即办比率87%,承诺时限压缩比97.42%。全面推进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全市335项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312项,实现率93.13%。创建“无证明城市”,全市首批共取消证明材料 776 件,其中直接取消177件,通过部门核验或书面承诺等方式取消599件,在台州率先使用“无证明城市”部门间核查系统。

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力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部门和各镇、街道都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财政预算。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的公开。各单位每季度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与执行对比表。并在政府网站公布《关于温岭市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说明》、《关于温岭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的说明》、《关于温岭市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关于温岭市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等政府债务、政府性基金相关财政信息。

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该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协作发布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规范、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全市各相关单位在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专栏公开相关信息969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开中标结果公示信息310条、土地交易信息157条、国有产权交易信息106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202条。

四是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就业领域,及时公开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和相关活动信息,如公开2019新春人才招聘周、2019中国•温岭全球机电与智能装备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远程视频选拔赛、2019智汇台州•秋季百校引才(四川站)活动、温岭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退役士兵工作安置、军转干部择岗等相关信息。教育领域,全年共刊出《温岭日报》“教育视窗”专版24期,在温岭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教育时空”节目26期,编印《温岭教育》内刊12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5条;在“温岭微教育”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0条;在“温岭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575条;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回应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事件达36次。主要公开教育财政预算决算、义务教育阳光招生、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中高考招生录取等重点信息。住房领域,重点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城乡危旧住房治理改造补助资金等信息。医疗领域,重点公开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卫生许可、医保监管、科普传染病知识、医保政策等信息,共公开卫生健康医疗保健类信息1248条。食品安全领域,发布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禁业限制人员)名单,对2019年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31名食品类涉刑案件判决人员和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名单予以及时公布。在全省率先试行网络餐饮“记分制”管理,以一年度12分为记分周期,目前,根据“记分制”管理已对7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予以下线处理。

五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全面启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截至目前,共设置“双随机”检查任务241个,任务设置检查5258户次,任务到期检查完成率和公示率均达100%,抽查覆盖面达9%以上,问题处置率达100%;应用掌上执法系统16823户次,全年掌上执法系统使用率达96.96%,检查结果公示率和问题处置率均达100%。我市按规定报送2018年度年报并应当公示的各类市场主体为105042家,已年报并公示的102494家,自然年报率为97.57%。

六是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做好防范金融风险相关信息公开,下发了《关于开展金融领域安全隐患和涉黑涉恶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部署全市各镇街道网格员金融领域安全隐患和涉黑涉恶开展滚动式排查。以“疏堵并举、防治结合”为原则,建立长效机制,下发《2019年温岭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温处非办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温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发动相关部门、镇街道及金融业机构开展非法集资排查及防非宣传。围绕精准脱贫,重点公开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我市公开生态环境信息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府信息979条,主要涉及环保动态、环境质量、通知公告、行政处罚、行政监管、审批公告、验收公示等内容。

七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网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全市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912条,行政复议决定文书36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各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8042条。

八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严格落实《温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布《温岭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今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意见征集栏发布征求意见和意见反馈相关信息72条。

(二)依法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9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3%。其中市本级收到11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53%;部门和镇、街道收到24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0%,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100件,占所有部门和镇、街道申请件的40%。当面申请47件,传真申请2件,网络申请69件,信函申请241件。申请公开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设等方面内容。从办理的情况看,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335,依法延期后办结的1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13件。从答复的情况看,予以公开的100件,部分公开的93件,不予公开的16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10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1件,信访举报投诉咨询类不予处理的9件,重复申请的9件,其他处理8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因主要是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属于行政机关三类内部事务及属于行政执法案卷。其他处理主要包括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和超过合理期限未补正。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5件维持,撤回1件。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26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20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0件,被依法纠错的4件,撤诉的6件;经复议后起诉的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6件。

(三)整合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始终坚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进行新建、整合、改版、迁移。

二是积极推进以“温岭发布”为主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有序发展,今年“温岭发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874条政务信息,“温岭发布”官方微博共发布676条政务信息,在权威信息发布、民生信息互动、突发事件舆情引导等方面都形成了有效的运营管理体制。

三是加强温岭市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同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整合各类网上受理投诉举报的渠道,形成集热线、网络为一体的平台。今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投诉38239件,其中来信1639件,来访696件,来电26739件,网上投诉9165件。按期转交率、受理率、答复率均为100%;按期答复率、复查率均为100%;信访部门满意率为99.89%,责任单位满意率为99.77%。

四是灵活运用电视、报纸、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等公开媒介,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市广播电视台深化主题报道,首推“奋力两抓年 放歌新温岭”专栏,继续深化“环境大整治、习惯大变革”、“共建平安温岭”、“走进治水一线”、“最多跑一次”等近十个专栏,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适时推出“不忘初心 使命牢记”专栏,为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重磅推出“壮丽七十年 奋斗新时代”专栏,及时发布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2019年度编印政府公报3期,公众可至公共查阅点免费查阅或通过门户网站下载阅读。

(四)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理顺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文件审核通过、发布实施的同时,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配套的相关政策解读。今年共发布解读文件45件,其中20件为图文解读,3件为新媒体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及立体性。做好关联阅读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网上关联,方便网民查询、阅读。

二是主动回应关切。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等,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全市各有关单位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10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64次,内容涉及教育改革、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减税降费、食品药品、社会保障、交通出行、旅游文化等经济社会热点。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公开,在重点领域公开领域设置建议提案专栏,公开人大、政协相关提案的答复有关信息,全年累计公开230条。

三是发挥媒体作用。我市开展第七期电视问政《叩问城市文明》,聚焦城市文明,直面文明城市创建的短板和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创建工作中心等单位的负责人现场接受问政,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媒体代表及行业协会代表作为问政嘉宾,观众和网友通过网络和微信平台参与讨论,达到了媒体问政应有的实效,有效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两会宣传期间温岭市广播电视台策划《两会峥嵘》电视访谈,多渠道扩大了政务信息公开;并为助力抗台救灾推出全媒体直播特别节目,及时有效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力量。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全年共举办在线访谈11次,相关单位负责人接听市民来电,为市民解答咨询,及时受理交办问题。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部署政务公开职责。按照浙江省、台州市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订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发〔2019〕46号),明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和总体要求,确定了十七项工作任务,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并将责任进行分解落实。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我市今年对温岭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人员调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推动全市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督办。定期检查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网上信息公开数,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切实加强日常监测。对浙江省及台州市开展的测评中反映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反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年报编制发布情况、政策解读发布情况、依申请答复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四是开展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对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2019年,针对政务公开领域主动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等指标,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后下发问题清单,并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今年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未发现行政机关违反《信息公开条例》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3

 43

 38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0

 +73

 7546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1

 +51

 6402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51

+114

13557

行政强制

 126

+15

4009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5

+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8

4.7825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6

10




4

3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5

4




1

1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1

2





9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2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8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6

3




1

1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9

2.重复申请

9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7

1





8

(七)总计

332

6




4

3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1


6

10

4

6


20

6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推进扎实,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平台建设逐步加强,但对标上级的新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实效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部分栏目缺少“干货”等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规范。今年我市依申请公开办件数量激增,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形成较大挑战,也反映出基层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件时业务能力不足,因信息公开引起个别行政诉讼案件败诉;三是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多数单位设置政务微信与微博,但部分单位动态更新不及时,年更新数量较少,没有发挥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应有的作用。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决策公开、会议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开力度,着力探索创新公开方式。二是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和工作要求,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理论沟通和案例分析,完善后续行政争议的应对机制;强化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逐步优化依申请服务和管理。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做好本部门门户网站内容维护,加强 “两微一端”日常维护管理,利用政务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应进行关停整合,以规范发布权威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温岭市人民政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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