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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机构——污染防治科

发布日期:2020-12-3015:24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污染防治科
工作职责:

负责温岭市地表水和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实施温岭市重点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并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等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温岭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情况。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长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温岭市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承担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办公地址: 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27号
岗位责任人: 朱遥
公开电话: 0576-86211759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冬)8:30-12:00 14:30-17:30(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