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0年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1 09:39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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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名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7〕9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20〕18号)、《关于印发温岭市2020年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项目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商务发〔2020〕53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温岭市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项目验收的通知》(温商务发〔2020〕6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拟拨付2020年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项目补助资金390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情况。联系电话:市财政局 86086585。
附件:2020年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项目资金分配表.xls
温岭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