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毁林毁绿行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1-20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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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决定对城区四周山体、公园、小区绿地及绿化带范围内市民私自毁林毁绿开垦种植的园地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在上述区域内毁林毁绿开垦的市民,请在三日内(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2日)自行清理各自的种植物。逾期未清理的,将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并复绿。对不予配合的将视情依法严肃查处,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岭市太平街道办事处
温岭市城东街道办事处
温岭市城西街道办事处
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
温岭市横峰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