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5 09:10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温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温岭”门户网站(www.w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0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中心,坚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重点突出打造阳光政府,积极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稳步推进,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大投入。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专门投资210万元改造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全市各单位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平台。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均不同程度地加大了硬件投入,如电脑,U盘等电子设备,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 

  (二)着力推进。2009年,8月27日,我市召开了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三次推进会,在推进会上,还专门对《条例》进行一次业务辅导。针对全年1-8月份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于“回调”状态,我市建立了月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在《温岭政府法制》刊物上通报各公开主体一个月来在《温岭政府网站》、档案馆、图书馆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连续进行。 

  (三)全面公开。凡有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61个单位,市政府以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化、制度化。 

  (四)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印发了温政办发[2009]80号文件《2009年度温岭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考核分值为2分。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总体印象等,并在年终实施考核,将评选出10个全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全市共公开政府信息16000多条,基本覆盖了《条例》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全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全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条例》的规定和台州市政府的要求,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虽然全市16个镇(街道)和45个部门单位都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很不平衡,好的单位基本动作都做到位了,且有创新有特色,差的单位处于应付阶段,主要的原因是领导的重视程度问题;二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尚未出台。按《条例》规定,依申请公开可以收工本费等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家主管部门制定,但现在尚未下发,目前尚未启动依申请公开的收费问题。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0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上级政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为打造阳光政府作出不懈的努力。

  特此报告!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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