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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早稻奖励政策与去年相同,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123元

发布日期:2019-07-22 14:38 作者:刘振清 李丹霞 信息来源:温岭新闻网 浏览次数:

7月19日,市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行早稻收购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市早稻奖励政策与去年相同,继续执行浙江省早稻谷最低收购价三等质量标准每50公斤123元政策,继续实行“储备订单”早稻谷奖励政策,继续敞开收购订单外粮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出台了各项惠农措施,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早稻收购量稳步提升,占整个台州市的一半以上,连续11年被评为省粮食收购工作先进单位。


市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我市早稻奖励政策时说,今年继续执行浙江省早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每50公斤三等质量标准早稻谷123元。继续实行“储备订单”早稻谷奖励政策,市粮食收储公司与种粮农户按最低收购价签订“储备订单”,对按“储备订单”交售早稻谷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50公斤早稻谷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10元。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订单面积在150亩以上、上年信用良好、具有还贷能力的种粮大户,在签订订单后,每50公斤发放60元的预购定金。继续敞开收购订单外粮食,对种粮农户“储备订单”外的粮食,以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也鼓励各类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企业参与收购。


截至6月15日,市粮食收储公司共与全市4个街道、11个镇共计259个村、530户农户,签订早稻订单33432吨,与去年基本持平。


在回答记者问及的收购点安排时,发言人说,从年初开始,粮食部门就提前部署早稻收购相关准备工作,落实收购仓容。今年,我市计划准备早稻收购仓容4.5万吨,安排塘下、桥下、永安、新河、箬横、新街、东方、龙山8个收购点,其中箬横作为备用收购点。


发言人希望通过媒体提醒广大农户,收购的早稻谷是作为粮食储备用的,质量要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等质量标准及以上才可以,未达标准的坚决不收。同时,坚持优质优价的原则,对于质量好的二等、一等稻谷,在三等的基础上每50公斤分别加价2元。如有发现以陈粮充新粮的现象,立即取消该农户今年的订单奖励,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享受订单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