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中心渔港港章(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4-09 14:52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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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温岭市中心渔港是国家级中心渔港,包含石塘港区、钓浜港区、箬山港区;渔港石塘港区于1994年-1996年建设防波堤坝,2010年8月-2016年进行扩建,造价1.7亿,港内面积120万平方米水域,可同时容纳700艘渔船进港避风。渔港钓浜港区工程于1999年-2003年建成550米堤坝,港内面积80万平方米水域,可同时容纳700艘渔船进港避风。渔港箬山港区2013年5月开建至2017年11月完工,造价3.9亿,港内面积700万平方米水域,可容纳2000艘渔船进港避风。为加强渔港渔船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渔港、渔船安全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港的秩序,保护渔港环境,促进渔业生产和海洋经济发展,同时也为了更好的开展农业部渔船综合管理试验的需要,实现“以港管船、以港管人、以港管渔”的新目标。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内容:温岭市中心渔港港章
四、文件解读
解读单位: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联系电话:86222180
【关联文件】《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中心渔港港章(试行)的通知》